受成都市人民政府委托,成都市市政公用局已与新成立的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城市管道燃气供应特许经营合同》,现公告如下:
特许经营权期限:2004年10月20日至2034年10月20日。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外环路以内成都市本级人民政府在2004年10月20日有权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区域(本特许经营权授予前已由其它公司供气的区域除外,但这些公司供气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扩展)。
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运行、抢修抢险和用户管道燃气设施的维修、收费、服务与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从事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市政公用局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